A類1組:供集會、表演、社交,且具觀眾席及舞台之場所
A類2組:供旅客等侯運輸工具之場所
A1-A2申報期限:11月01日 至 12月31日
B類1組:供愉樂消費,且處封閉或半封閉之場所
B類2組:供商品批發、展售或商業交易之場所
B類3組:供不特定人餐飲,且直接使用燃具之場所
B類4組:供不特定人休息之場所
B1-B4 申報期限:01月01日 至 06月30日
C類1組:供儲存、包裝、製造、修理工業物品,且具公害之場所
C類2組:供儲存、包裝、製造一般物之場所
C1-C2申報期限:07月01日 至 08月31日
D類1組:供低密度使用人口運動休閒之場所
D類2組:供參觀、閱覽、會議,且無舞台設備之場所
D類3組:供國小學童教學使用之相關場所
D類4組:供國中以上各級學校教學使用之相關場所
D1-D4 申報期限:07月01日 至 08月31日
D類5組:供短期職業訓練、各類補習教育及課後輔導之場所
D5 申報期限:07月01日 至 12月31日
E類1組:供宗教信徒聚會、殯葬之場所
E1 申報期限:07月01日 至 8月31日
F類1組:供醫療照顧之場所
F1 申報期限:11月01日 至 12月31日
F類2組:供殘障者教養、醫療、復健、重健、訓練(庇護)、輔導、服務之場所
F2申報期限:07月01日 至 12月31日
(面積 500 平方公尺以上)
F2申報期限:11月01日 至 12月31日
( 面積 500 平方公尺以下)
F類3組:供學齡前兒童照護之場所
F3申報期限:07月01日 至 12月31日
F類4組:供限制個人活動之戒護場所
F4申報期限:11月01日 至 12月31日
G類1組:供商談、接洽、處理、一般事務人員出入頻繁之場所
G類2組:供商談、接洽、處理一般事務之場所
G類3組:供一般門診、零售、日常服務之場所
G1-G3申報期限:7月01日 至 8月31日
H類1組:供特定人短期住宿之場所
H類2組:供特定人長期住宿之場所
H1-H2申報期限:7月01日 至 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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